妊娠期糖尿病一般在懷孕24-28周的時候進行篩查。如果孕婦之前有血糖偏高的情況,則建議提前到醫(yī)院進行檢查。1.不需要:如果女性沒有出現明顯的不適癥狀,并且身體也比較好,在平時也沒有吃含糖量過高的食物,此時是不需要做唐氏篩查的。因為此時胎兒還沒有完全發(fā)育完善,所以也不用過于擔心。2.需要:但如果女性存在高齡、肥胖等情況,或者家族中有糖尿病遺傳史等,則可能會增加妊娠期糖尿病的風險。建議患者可以在醫(yī)生指導下通過空腹血糖測定、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等方式進行判斷。日常生活中,孕婦要注意合理飲食,避免過多攝入含糖量較高的食物,比如巧克力、糖果等。同時還要注意定期去醫(yī)院進行產檢,了解胎兒的生長發(fā)育情況。如果出現了明顯的不適癥狀,應立即就醫(yī)治療,以免延誤病情。